- 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- 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- 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- 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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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亚龙湾路65平餐饮店转让
本店概况:
本店位于亚龙湾上新南路3号,面积65平,租金2500元/月,押2个月付12个月,转让费14.8万。
本店优势:
地理位置优越,地处亚龙湾主路,商圈成熟、长住人口稳定,外来人口多,消费能力高,人流量大,稳定客源,超市,市场,幼儿园,中小学,临近新鸿港农贸市场等等。现经营面馆,日营业额可观,可到店查看。本店适合各类餐饮店,无任何行业限制!接手即可经营。
转店概况:
因老板有事要回老家,特转让,欢迎老板到店洽谈转让事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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